張貼日期: 2026-06-02 09:53:54 點閱:13
一、依據: 114學年度職業試探與體驗示範中心計畫辦理。
二、目的: 為增進學生對職業與工作世界之認識。 提供學生職業試探與興趣探索之機會。 培育學生具備工作態度與建立職業價值觀。
三、辦理單位:
(一)指導單位: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、國立臺灣師範大學、彰化縣政府教育處。
(二)主辦單位:彰化縣職業試探與體驗示範中心(原斗國中小)。
四、地點: 彰化縣職業試探與體驗示範中心(原斗國中小踏實樓二樓職探中心教室)。
五、開課對象:
(一)彰化縣對職業試探有興趣的升五、升六年級、升國一之學生。
(二)營隊各招收二十四位學生,含特教保障名額,至額滿為止。
六、課程內容及時間:(皆為免費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