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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彰化縣芳苑鄉公所關於迷你廚房玩具宣導事項資料1份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資訊組長

張貼日期: 2026-10-29 16:50:20 點閱: 2 (1433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說明:
一、 依據彰化縣政府115年10月21日府綠商字第1150424514號函辦理。
二、 近期中國大陸媒體報導迷你廚房玩具存在安全隱憂(詳如附 件),查繫案商品係含有熱源之玩具,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應施檢驗 玩具商品範圍;另所附之電磁爐屬該局公告應施檢驗電機 商品範圍,進口及出廠前,須經該局檢驗符合國家標準規 定,貼附商品檢驗標識,始能於國內市場上銷售。
三、 迷你廚房玩具可用酒精膏產生明火,或用電磁爐加熱,有 造成燒燙傷的風險,爰請向兒童及老師等宣導應選購貼有商品檢驗標識 之玩具,及不宜使用含有明火及熱源之迷你廚房玩具,以免發生危害。